你选缴大病保险了吗? 永康20天15余万人办理
2018-04-27 08:00:22
问题2、选缴大病保险后,2018年1月到3月底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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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选缴保费1份满三年的, 起付标准(2018年为1.9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可报销60万元;连续选缴保费2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2018年为1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0%,可报销80万元;连续选缴保费3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2018年为5000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问题3、选缴大病保险后,得了哪些疾病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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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4月23日消息 金华日报永康分社记者 余美娜
大病保险选缴的条件跟户口无关,只要在永康参保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选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具体的报销待遇如下,只缴纳基本保费,未缴纳选缴保费或选缴未满三年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18年为1.9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可报销40万元。
问题4、大病保险怎么样选缴方便?
选缴大病保险后,按照选缴的份数,起付线、报销比例不同,将报销的合规费用升级为合理费用,大大增加了报销范围。比如之前肿瘤患者的进口药品,是自费的药品,选缴大病保险后,按照报销目录规定,部分自费后,其他都可列入合理费用进行报销。而且,选缴大病保险后,医疗费的报销打破了诊疗目录当中材料对限定价格和限定病症的局限。比如某患者需要做心脏支架,诊疗目录中规定是3万元,但是实际花费10万元,以往这7万元需要自费,参保大病保险后,这7万元也能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从4月份开始,永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可以选缴大病医疗保险。短短20天时间,这个惠民的保险政策受到了永康市民的高度追捧。截止上周五(4月19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永康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共有44.54万人,其中有15.1万人次已经选缴了大病保险,占比34%左右。今年的大病保险选缴优惠政策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这几天,永康社保局的热线电话和窗口,不断有人来咨询详细政策,以及提出自己的问题。本报记者特地整理了几个常见的问题,供广大市民参考。
问题1、我是农村户口,可以选缴吗?
答:这里的大病保险和我们平时说的大病有所不同,并不是说要得了肿瘤、白血病等大病才可以报销,而是泛指得了花费比较大的疾病。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终实际报销水平可达到95%。
(详见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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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大病保险如何选缴呢?记者了解到,目前,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去(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商银行、)五家银行都可以办理签订协议,从签约的银行帐号中代扣选缴 ,或者到永康社保办事大厅办理,如果你想省去排队的烦恼,简单的方法是通过手机登录“永康掌上人社”,“码”上办理大病保险选缴流程,完成认证后即可在手机上为本人或亲属进行大病保险选缴和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本报4月3日的报道《报销比例达95%的大病保险 永康人可以“码”上办》
答:可以。在2018年5月31日前缴纳选缴保费的人员,可以从2018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选缴待遇并补报销差额。报销时间为6月份以后,具体的报销流程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