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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2018年创

2018-05-05 08:00:21

 

10.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县农委

关堂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5.县级对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建立监管名录,掌握监管动态(2分)。

一、工作评价:工作评价部分包括32个考核要点,共计10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60%。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5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和工作经费。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三)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保护农产品产地安全。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重点在种植园区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检测。加大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的无害化处理力度。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净化产地环境。从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入手,确保生产基地的环境达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日常工作

(四)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整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落实农资市场检查登记制度,建立日常巡查记录,及时依法处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对禁用的高毒农药清缴力度,全面推行高毒农药专柜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强化农药产品抽检,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年抽检不少于200个样次。积极探索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查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9月底前

 

5月底前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20分)

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

二、质量安全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包括2个考核要点,共计2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20%。

夏庆军(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2.负责建立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督促指导畜禽、水产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产品的监督检查;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肥东县2018年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2.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15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3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2分),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1分),建立不合格农产品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1分)。

 

全年日常工作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2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具有监管服务能力(2分),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2分),建立监管工作日志(1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3.负责相关部门、乡镇(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27.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并落实到位(2分)。

 

11月底前

三、创建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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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查阶段(2018年12月上旬)。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比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自查自纠,并将创建材料汇总归档。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查漏补缺,总结创建工作,完善自评报告,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4.组织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

 
 

畜牧水产局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32.推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衔接机制(1分),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产地准出试点(1分)。

3.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全年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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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落实创建任务(2分)。

5.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

副主任:鲁厚宏(县农委副主任)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12月下旬)。报请市农委进行初验,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后,向省农委申请考核验收。

(三)基地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整治活动期间要增加巡查频次,实现监管档案率和基地生产记录档案率均达。年创建市级以上农业(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4处;推进全县20万亩水稻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的创建申报工作;2018年,全县新增“三品”认证农产品8个,“三品”认证产地覆盖率达55%以上,认证数量年增长率在1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证书到期复查换证率(续展率)分别不低于65%80%

(10分)

 

2.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县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4.县、乡(镇)两级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2分)。

群众满意度

 员:县畜牧水产局主持工作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四)准出和追溯管理。近3年得到政府项目扶持的生产基地,全部纳入产地准出试点管理;“三品一标”种植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追溯试点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将“三品一标”产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监管,实现全程质量监控和质量可追溯。

 

3月底前

(一)农资监管。确保全县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农业生产损失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经营单位建立进销货台账,实行质量安全承诺,指导农户正确、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无经销违禁农药行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4.负责组织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农业投入品监管

         

经营主体管理

宋帮琼(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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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农资规范化经营,开展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1分),引导构建放心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1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七)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严格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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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县生产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分)。


14.开展农业投入品常态化抽检(1分),定期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1分)。

2.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及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

监管体系建设

 

16.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2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2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20分)

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

 

11月底前

 

28.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检打联动和联防联控机制(3分)。

 

全年日常工作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二)农残检测。县级检测中心年检不少于30期次、样品总数不少于3500个。其中,1-5月份、10-12月份,每半月抽样检测一次;6-9月份,每旬抽检一次。乡镇检测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对本辖区内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等生产的蔬菜瓜果进行监测,辖区内有规模生产基地的乡镇检测站年检测样品不少于600个,其他乡镇年抽检样品不少于400个。重大节假日或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增加抽检次数。实现县、乡(镇)农残检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其中,“三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不合格农产品追溯。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其中,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60%以上。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室)开放日”活动,县检测机构每年安排对社会群体开放不少于2次。

 

2.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2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占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权重40%以上(3分)。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4.依托食品安全“四员”队伍,明确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工作内容(1分)。

各乡镇乡镇长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政府负总责、乡镇(园区)有机构、监管到村(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等规范建立和严格执行各类监管制度。

2018420        

 

全年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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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县级有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人员(2分),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2分)。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不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分)。

(五)县财政局

19.当地主导农产品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培训到位率100%(2分)。

(五)加强督查督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县政府政务督查与目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办,乡镇(园区)负责对村组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按时上报事项办理及整改结果,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结果要及时向县政府政务督查与目标管理办公室报告。

 

13.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计划(每年不少于2次)(1分),监测覆盖率不少于30%(1分),定期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1分)。

17.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1分),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与演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1分)。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质〔2015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8月底前

 

5月底前

 
 

3月底前

 

15.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生猪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每年3次以上)(2分),县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猪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2分)。

 
 

8.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产品流向登记等制度(2分)。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的要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制度。重点完善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及实名购买管理、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及“红黑”名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记录、屠宰企业流向登记、屠宰企业进场查验、屠宰企业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农产品收购储运进货查验和检测、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三品一标”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等制度。

3.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食安办

 

全年日常工作

26.县级农产品综合检测机构职责明确(2分),检测人员配备到位、专项经费落实、运转管理先进、工作开展正常(4分)。

 

3月底前

4.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二)县农业委员会

 

5月底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县农委,县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9.严格执行不合格农产品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2分)。

 

1.负责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监管服务体系、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品牌打造和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四、保障措施

 

35.群众满意度在70%以上(20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三、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部分包括1个考核要点,共计2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20%。

二、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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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

 

全年日常工作

 

全年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域的划定;

 

全年日常工作

 

4.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5月底前

(三)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扶持挂钩。县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并牵头组织对乡镇(园区)工作进行考核。对于目标责任落实较好,成绩突出的乡镇(园区)予以表彰;对因目标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乡镇(园区)要对村组监管人员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评内容。

梁树华(县畜牧中心支部书记)

 
 

(15分)

21.加强质量认证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获证数量年度增幅达到5%,证后监管检查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认证产品质量抽检,年度抽检合格率100%;建立健全认证补贴奖励机制。(4分)

 

6.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肥东县2018年创建


附件2

(四)搞好宣传总结。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争取公众的支持和参与,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分阶段总结创建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创建进展情况,年度报送1篇以上典型经验材料(0551-67720785,邮箱:fdnwfgk@126.com)。

 

6月底前

3.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等;

7.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制度,加强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农产品的监督检查;

 

全年日常工作

30.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在诚信管理中的作用(1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1分)。

7.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1分),建立并落实农兽药使用、生产记录、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和自律性检测等管理制度(4分),质量安全负责人、内检员每年参加县级以上专门培训不少于1次(1分)。

 

项立松(县蔬菜办主任)

 

创建标准

 

地方政府

马宜文(县农委党组成员)

 

5月底前

(八)推行质量追溯,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主体,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用物联网、网络、数据库技术将“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统一采集指标、传输格式、规范接口、追溯规程,逐步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上联省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下通乡镇、企业、基地速测站点,实现农产品生产从源头向消费终端的正向跟踪监管及反向溯源追责。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依据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准出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

 

完成时间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标语和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创建成效、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票否决项:1.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查处),经核实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或监管不力的;2.创建期间或授牌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依规报告,未履行法定职责的;3.当地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

员单位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长

加分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加2分):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和做法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表彰的;2.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


附件3

 

18.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管理,开展产地环境和和污染状况监测工作(1分),对规模畜禽养殖粪便污染进行治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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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技术,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加大蔬菜标准园区建设力度,督促建立农产品、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和产品销售等情况,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

王家保(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1.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灾害的核定和协调工作;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4月底前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5分)

 

2.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

 

4月底前

 
 
 

附件4

创建内容

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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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积极健全完善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执法检查、技术支撑“四大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机构强,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充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力量,规范工作制度,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管中坚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监管工作有保障。每个乡镇配备1-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协管员,实现县、乡镇(园区)、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1.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监管形势和要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各乡镇(园区)

 

县农委

 

4月底前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4.负责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

5.组织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指导农民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进行农产品生产;

 

全年日常工作

备注: 1.质量安全水平以省农委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监测结果为测算依据,监测范围包括县域内的主要农产品,监测参数包括涉及质量安全的关键要素;2.群众满意度考核由省农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10分)

(15分)

20.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生态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含生物农药)(1分),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制定并落实奖励政策(1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农业工作副主任

 

全年日常工作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

县农委主任

农业标准化生产

 长:何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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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畜牧水产局

29.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贮存运输和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4分)。

秦月松(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管理局局长)

农产品生产

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

 
 
 

县农委

张世昙(县农技中心主任)

(20分)

 

县农委

 

25.制订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全员培训计划(1分),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1分)。

 任:崔益平(县农委主任)

(五)强化检验检测,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开展农产品定性抽检,全县年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10000个,配合省市定量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20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全年定性检测数量不少于县农委下达的任务数。同时,增购农残速测仪器设备,扩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功能,帮助农产品龙头企业(基地)建立农残速测室。督促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户)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工作,确保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100%。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对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禁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流入市场。

制度机制创新

3.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

5.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委、财政、市场监管、畜牧水产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委,县农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园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技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实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责任人具体抓、多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并开展好本乡镇(园区)创建工作。

 
 

5月底前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九)抓好示范创建活动。一是推进的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计划创建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二是做好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建设。积极申报创建1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三是开展市、县级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计划申报创建5个市级农资标准化示范店,创建10个县级农资标准化示范店。

各开发园区管委会主任

11.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落实经营台账、索证索票制度(2分),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2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

 

9.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禁产、禁售农业投入品以及销售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

(一)县政府办(应急办、法制办、目标办)

一、创建目标

 

10.县级建立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管名录(2分),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电子化监管(2分)。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全年日常工作

 

33.监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10分)。

员名单;

6.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滥用抗生素和假劣农资等源头治理行动,成效明显(3分)。

二、创建内容

 

1.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度计划、起草领导小组有关文件;

属地管理责任

(10分)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5月底前

8.负责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

 

4月底前

梁小东(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全年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县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集中统一部署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重大行动。

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10分)

 

11月底前

附件:1.肥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委、畜牧水产局

 

县农委、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园区)

 

县农委

 

4月底前

 员:袁永强(县农委农业科科长)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6-11月)。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制定相关标准、规程,印制操作卡或明白纸、生产记录档案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组织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和承诺机制,对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它工作任务。

6.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发展的规划制订,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开发和认证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年检和市场监督工作,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企业生产行为;


附件1:

军(县畜牧水产局水产科科长)

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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