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晋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18-04-10 08:00:20
(二)加快可追溯企业建设。将逐步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纳入追溯体系管理,实现水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可追溯管理。积极探索“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和完善体系管理,提升质量安全追溯水平,规范标识管理。今年,要确保新建立追溯企业3家,鼓励和引导追溯企业建立专卖店或销售摊位,推动可追溯水产品进入超市销售,让更多消费者吃上“可追溯”水产品。
(三)建立完善监管数据库。要切实建立水产养殖(含育苗)生产单位(含个体养殖户)数据库,这项工作既是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抽样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的重要线索,还是避免出现监管死角的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及时更新数据,完善监管档案管理与共享。
(五)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组织开展违法添加禁用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我市大宗主打养殖品种,重点检查对象是水产养殖企业,特别是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要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养殖过程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海水贝类卫生监测。为确保上市贝类产品质量安全,在我市继续开展海水贝类卫生监测工作,配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样品、隐患排查的监测抽样任务。监测项目为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大肠菌群(N)、菌落总数、铅、镉、多氯联苯。
全市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98%以上,对药残超标的样品进行追溯查处并责令整改;确保不发生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向好。
按照发展现代渔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合格率为重点,以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底线,全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水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8年晋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三、主要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专家讲座、宣传资料“入户上墙”等形式,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水产育苗、养殖线,大力普及渔资常识,把法律法规宣传到户,强化对渔民群众的服务指导,帮助渔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提高渔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保障渔业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把加强水产品养殖业执法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培训,努力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四)加大养殖业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抽检执法保障工作,做到抽检与执法巡查同步进行,有检必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对问题水产品进行追溯查处,必要时报请上一级机构或商请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依法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以及“三项记录”落实情况,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鼓励养殖场(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p#分页标题#e#(八)加强隐患排查防范于未然。要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重要节日、敏感时段、重要季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隐患,防止出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死角。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员制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报送,坚持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范于未然。
(七)推行健康生态养殖。要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合理布局水产养殖,引导近海养殖生产有序向外海转移。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控制冰鲜饵料投放,推进清洁生产、绿色生产。突出现代渔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严把养殖过程关,积极推行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生产、用药、销售)制度,规范水产投入品使用。推广渔用药物“统一采购、集中配送、上门指导”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坚持源头控制,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开展经常性、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大力发展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深水大网箱、塑胶渔排、标准化养殖池塘等“生产可控、生态安全、环境友好”的养殖模式和生产基地。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辖区系统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市委、市政府治理“餐桌污染”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职责,从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结合我局自身职能,我局充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职责分工,形成了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海洋与渔业技术服务中心指导,执法大队分片管理,各镇(街道)政府协同,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加强水产品监督抽检。要切实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数量,扩大检测品种和项目。全市确保完成产地水产品、水产苗种、无公害水产品、水产品快速检测、海水贝类卫生等快速检测65批次以上。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快检工作和日常执法巡查相结合,掌握水产品质量安全面上情况,及时排除水产品药残超标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