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8-03-12 08:00:21
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从源头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种植业方面,主要开展禁限高毒农药使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在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大对蔬菜生产环节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和执法检查。
狠抓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农委的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药抗菌药、生猪屠宰、农资打假和水产品“三鱼两药”等六个方面专项整治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及解决措施,对重大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承担本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任务。各村(居)明确1名村(居)干部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承担本村(居)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任务。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自主举办以及协同配合的方式分别开展了乡镇监管队伍和村级协管员工作培训,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水平。各镇实行“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年终考核”的“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
金湖县教育工作在全市目标考评中名列统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禁限用农药通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并及时张贴。在重要时间节点,布置各镇监管站落实监管巡查,成员单位开展条线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增强食品及农产品安全意识自《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以来,县农委通过组织开展“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12316”三农信息服务平台以及“食品安全周”等活动。
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城区广告屏、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等资料6000份,咨询服务超1000人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20期,对生产主体、农资和兽药经营户、监管人员进行培训,直接培训1500人次以上。
不断规范全县蔬菜生产基地农药使用,省市县抽检合格率达到。二是畜牧业方面,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全面建立主体责任承诺制度,与生猪养殖场(户)、规模养殖场(户)及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责任状。“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渔业方面,重点是抓好“三鱼两药”的监管,打击鱖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的问题。
全县开展了农产品生产主体调查,对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同时对监管对象开展巡查督查。全县统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记录本,发放到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手中,由镇、村监管(协管)人员及时巡查、记录并由生产主体签字。统一印刷了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发放到生产主体督促生产主体及时记录生产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提高基层监管员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努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网格化监管近年来,在省农委的推动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到目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镇、村三级网格初步形成,县农委负责协调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