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当心了!厦门一男子凌晨“逛”菜市场,只
2018-02-12 08:00:17
经警方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自10月30日以来,在集美辖区通过偷换移动支付二维码的方式实行诈骗作案11起,案值达3000余元。
商家将二维码放在既方便客人消费结账,又方便店员实时检查的地方,同时自己要经常核对付款到账的情况。
现场查获涉案微信二维码160余张、涉案手机iPhone5一台,作案车辆一部。
当天上午10时许,市民陈某增报警称,其在集美锦园新村菜市场一食杂店被人以偷换收款二维码的方式骗取金额238.5元。
11月1日上午10时许,市民李某报警称其于10月31日11时许,在集美灌口镇灌口菜市场卖完牛肉后,发现其贴在摊铺右上方的微信二维码和支付宝二维码被人偷换,被骗2000元。
将店面或摊铺上的微信支付二维码“偷梁换柱”,得手后立即驱车离开,然后回家睡大觉,坐收不义之财。
案件发生后,厦门市公安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警方深入现场进行多方走访,调取查看周边监控视频,循线追踪,经研判摸排,很快便锁定了巫某鹏和巫某民两名作案嫌疑人。
小编提醒:
该案要追溯至10月30日那天,嫌疑人坐着轿车,拿着100多张打印好的微信二维码图片,专门在夜深人静的凌晨“逛”菜市场,并趁四下无人之时。
11月1日12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根据前期侦查,联合集美公安分局杏林派出所,分别于集美区锦园路和杏林北二路的出租房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了一桩以“偷换支付二维码”为诈骗手段的刑事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巫某鹏和巫某民,查获嫌疑人用于实施诈骗的微信二维码图片、手机等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