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8-01-10 08:00:26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1.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舆论和宣传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布和对典型案件的报道,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监管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管理部门多,但法律赋予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比较分散。监管权责划分不够妥当、多头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位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在面广量大的市场、超市中,由于检测责任主体不够明确,日常监管与检测中存在着各自为战、检测力量分散、检测项目不全、检测能力不强和设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在突击性的综合监管整治时相互配合得较好,但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出现都管、都不管和重复监管现象,以致出现监管盲区和多头执法,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增加了执法成本。
2.加强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途径,结合“3·15”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大型宣传活动和去年开展的养殖业专项整治等活动,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社会知晓度逐步提高。同时,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科学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宣传和培训,积极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希望市政府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于11月底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p#分页标题#e#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从法律的要求来看,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情况
4.加强分工协作,努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为有效地开展。权责不明是的安全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品种多、部门多、环节多,必须由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常抓不懈。市政府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按照“整合资源、明确重点、各负其责、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整合建设技术含量高、检测项目全、检测能力强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机构和网络,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力量分散、设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此同时,还必须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考评机制,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后,要依法追究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我市一向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近年来,进一步明确了属地管理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工作原则,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制度。各职能部门与监管对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约率达。今年,又在全市各镇农技服务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牌子,落实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明确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强化了责任的落实。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执法检查。
#p#分页标题#e#2.强化全程控制,积极构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屏障。要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对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一要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议尽快出台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方案》,把好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对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严格实行退市制度,尤其要加大对外来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力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向我市市场。二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议尽快建立市级食品安全公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动态监控、质量安全等信息,公布企业和基地检测结果,接受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三要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要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不断加强投入品的使用和生产环节的管理,大力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知识,全面禁止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和使用禁用的高毒高残农药及兽药、鱼药行为;同时,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不断提高可追溯能力。四要严格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整治。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加强对养殖污染的整治和防治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垃圾猪污染“回潮”和防止新的养殖污染,保护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安全。
1.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目前我市农业种、养殖规模化生产比重还不高,无法对千家万户开展一对一服务,客观上制约了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经常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识宣传不够,对法律的具体条款宣传解释不透。同时,宣传过程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市场轻生产、重市民轻农民的倾向。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安全状况信息缺乏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4.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和执法水平逐步提升。近几年来,我市已形成了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干,市镇两级动物检疫检测室为配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猪屠宰场检测室为支撑,基地、超市自律性检测为补充的检测网络框架体系。市检测中心检测水平位居全省县级市前列,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农资经营档案管理制度、超标追溯制度、责任承诺制度等,强化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通过在全市推广产地编码,积极实施太仓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太仓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强化了对农产品生产全程的监管,促进了诚信经营和责任可追溯;通过开展“违法养殖集中整治”等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活动,大大改善了农产品生产环境,依法严厉查处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加强标准化体系和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我市加大了标准化技术制定和推广力度,全市已组织制定省、苏州市级农业产品质量技术标准25个,大力推进种植业统防统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等质量控制技术,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强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加强了标准化基地建设,已建成部、省、市各级各类农产品标准园(示范基地)12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品”)基地26个,无公害以上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83.6%,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开展农技人员联企业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帮助企业、农户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了农产品质量控制过程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夏林祥
3.切实加大投入,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一要增加财政专项预算。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经费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并继续加大对农资农药的补贴力度,以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还要继续积极争取和省的项目支持。二要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议在两大批发市场即粮油批发市场和江南农副食品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办公室,并对镇农监站配备快速流动检测仪器,以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控。三要出台配套奖惩政策。建议出台《对获得“三品”认证农业生产企业的奖励办法》和《鼓励特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配套奖励措施》,加大对农产品品牌质量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激励;同时,以医保补助等多种办法,积极鼓励、扶持本地农民从事规模化种养植,以促进我市农业产品生产上规模、品质安全上档次。四要下大力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招揽专业人才的积极政策,以人才建设促进和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和系统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对现有执法、检测人员岗位培训,加强对企业的检测指导和信息对接。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研究,提出了执法检查的具体安排。8月15日上午,邀请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闵小平同志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讲座,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赵建初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下午,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到新区、城厢、浏河、沙溪和浮桥,实地检查市农产品质监检测中心、粮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企业)、蔬菜水果基地(专业合作社)、畜禽水产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和畜产品加工企业贯彻情况,并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期间,还深入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法实施,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3.人力财力投入还不够充足有力。目前,我市虽已按规定挂牌成立了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但尚无专职人员编制和经费。虽然我市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硬件位于苏州前列,但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乡镇一级的监管人力更是比较薄弱,装备仍较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逐步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宣传培训,推进基础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4.影响安全的因素还依然存在。周边大气、水、土壤污染事件增多,产地环境渐趋劣化,农业面源污染现象加重,种养环境承载能力下降;本地大宗农产品需求外向依存度较大,我市还不能对外来农产品开展集中检测,难以禁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我市的现象;外来承包户的掠夺性经营和小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缺乏自律诚信和规范管理,也容易滋生质量安全隐患;现阶段我市农产品生产仍以家庭为主要单元,以传统种植模式为主要方式,专业合作社和行业经济组织不够发达,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基地覆盖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都不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