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日报】黄岩发出全市首张 有统一编码
2017-12-16 08:00:12
12月6日,黄岩区环保局发出台州市首张由县级环保部门核发、具有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标志着该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据悉,该排污许可证归台州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所有。
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持证守法,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程数据链。环保部门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污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通过精准监管推动企业由“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
这张证采用统一编码,由正本、副本组成。正本上新增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后,上面清晰地显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主要污染物类别、种类等信息。这些信息全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40多页的副本中,既写明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也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也一一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