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溯源系统使用
2017-10-08 08:00:19
四是严格监管索证索票行为。对不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的行为,依法按照递增处罚力度的裁量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其生产经营食品的资格。
为了切实落实《湖北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局采取六条措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追溯系统使用。
六是建立食品溯源公示制度。制定《宜昌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公示办法》,定期在本地媒体公示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情况,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二是加强准入前的培训。将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前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考试。允许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传统方式或者自购电子设备记录索证索票信息和进货查验信息,但要按照“七个明白”的要求,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推广介绍宜昌市《智慧食药监综合服务系统》的《食品溯源子系统》,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该系统记录索证索票信息及进货查验信息。
五是开展落实食品溯源义务约谈制度。在加大监管执法的基础上,对不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引导食品经营者提高生产经营使用电子设备记录管理索证索票信息和进货查验信息。
三是开展索证索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12月开始,宜昌市局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生产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机关各科室及各县市区局通过各种媒介加强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达到“七个明白”,使全社会知道、支持、关注食品溯源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