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新浪财经
2017-09-08 08:00:28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信息发展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石富义
杨炜炜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江路 879 号 11 号楼
上海市中江路 879 号 11 号楼
电话
021-51077666
021-51077666
电子信箱
ir@cesgroup.com.cn
ir@cesgroup.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1,531,472.91
182,358,889.64
1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41,083.28
-11,707,786.57
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966,575.40
-14,086,218.84
36.35%
益后的净利润(元)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4,999,880.32
-204,400,132.80
24.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4
-0.175
1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4
-0.175
1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3.51%
1.1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18,570,524.43
859,613,144.61
1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0,531,722.81
451,795,434.11
-2.4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597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中信电子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10%
21,242,400
21,242,400 质押
3,490,000
展有限公司
张曙华
境内自然人
22.06%
15,070,080
15,070,080 质押
5,800,000
深圳市创新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6%
2,567,372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红土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6%
1,953,600
资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62%
1,107,6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杨安荣
境内自然人
1.56%
1,062,320
796,740
崇仁县统易财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2%
834,900
顾问有限公司
刘理洲
境内自然人
1.18%
806,880
605,160
李志卿
境内自然人
0.94%
641,480
481,110
沈丽娟
境内自然人
0.51%
350,040
除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和张曙华属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一致行动人,公司未曾知悉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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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大幅度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和软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砥砺同心,秉
承“诚信为先、以人为本、同舟共济、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研发创新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发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核心产品,丰富和完善整体解决方案,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531,472.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41,083.28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66,575.40元,较去
年同期亏损减少36.35%。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服务提供商, 打造成为“一箭两翼”三大行业领域的信息资源管理专家。
“一箭”:食品安全作为极为重要的战略,深受市场关注。公司凭借自身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领域多年深耕的市场优
势和技术优势占领先机,未来发展无比宽广;“两翼”:档案行业和政法行业两翼齐飞。
1、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发展情况如下:
⑴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领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5年4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要建立食品安
全全程追溯制度。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国内重要产品建设追溯体系提出
了明确要求。2016年6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安全必须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2017年上半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
的通知》出台,要求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当前,食品追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执行。公司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技术为基础,建设以数据中心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产加工环
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等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食品全程追溯体系。
公司在食品追溯体系领域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施经验,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与客户较高的满意度。公司在流通
追溯五批共58个已招标试点城市中,累计中标24个,市场占有率超过40%,居。公司积极延伸和拓展食品安全
全程追溯产业链,只有实施全程追溯、打破行业壁垒、贯通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协同推进,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
全信息共享,在问题发生时能够准确溯源并有效控制,从而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发展打造的食品安全全程链追溯生态圈,是基于以往的技术成果与市场经验积累上逐步形成,整个食安追溯生态圈
围绕一个核心云平台“追溯云”,通过建立数据中心、运维监管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三个实体中心,形成食品追溯领域的SAAS
应用中心、数据分析中心和决策支持中心,覆盖了生产基地、仓储物流、商业流通、终端零售四大环节,从而帮助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建立规范、高效、先进的追溯体系,打通整个食品安全产业链,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追溯,提升我国食品安全
管理水平。信息发展构建的食品安全平台源于追溯,又不局限于追溯,是一个集追溯、物联网、企业SaaS服务、移动互联、
大数据、智能零售终端、线上线下联动等一体的食安供应链闭环生态系统。
信息发展的核心云平台“追溯云”定位为第三方食品安全追溯云平台,也是国内首家通过认证追溯服务提供商,平台采用
云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追溯SaaS应用服务和大数据分析服务。满足企业追溯链条合成、追溯查询展示、追溯数据转
换与政府平台对接、食品全程数据汇聚和分析等需求,同时又符合政府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与盒马生鲜、厨易时代、
食行生鲜、正大会员店、大润发、上蔬集团、美天集团等众多传统生鲜零售和新零售核心企业深度合作,赋码量已达千万级
别。从追溯品类角度看,公司追溯对象涵盖了牛羊肉、猪肉、蔬菜、禽类、水产、酒类和中药材等数百种品类,涉及种植、
养殖、加工、配送、分销等多个环节的细分领域。
⑵档案信息化领域
公司本着保护档案,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为传承历史记忆服务,专注于为各级档案局(馆)、政府机关单位、公检法司
部门、公共事业部门、企业集团提供量身定做的档案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依托公司在档案信息化领域二十年的技术积累,
以上海总部为起点,不断将成熟的档案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华东、华北、华南、华中、华西等地区推广。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公司新增5家副省级以上档案局(馆)客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承接了35家副省级以上档案局(馆)客户,
市场覆盖率为68.63%。在上海市档案局(馆)信息化建设市场的客户覆盖率更高达88.89%,占据市场优势。另外,在
浙江省、江苏省的档案局(馆)客户覆盖率也分别达到46.61%、30.09%。
⑶政法信息化领域
公司在政法行业中本着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的理念,为“依法治国”服务。为司法监狱、公检法
等行业客户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智能化系统工程等信息化服务。目前,公司为上海、安徽、江苏、新疆等地的监狱
管理局及其下属60多家监狱提供监狱信息化服务,上海、江苏市场覆盖率高达。2017年上半年新增客户中,包括省级
监狱管理局1家,狱所客户13家;市县级司法局4家;市级公安局1家,区县级公安局2家;区县级检察院1家;市级法院2家,
区县级法院11家;戒毒所2家;矫治所1家。
2、完善组织架构
公司成立三大事业群,并成立信息发展研究院,包括基础产品研究—研发中心,以及行业类型研究院—食安研究院、档
案研究院和政法研究院,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制,提升公司业务管控、技术管理水平,深入和加强行业政策及市场动
态研究,公司对组织架构予以完善,为公司向集团化管控以及行业主营业务向纵深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公司的快速发
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市场营销管理
公司积极推进营销网络建设,在国内重点区域增加营销服务网点,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产品渗透能力,同时积极
开拓其他区域市场,确保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共计布局27家分公司,业务逐步向拓展,
以便于能够持续、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与服务,从而推动整体业务目标的达成。
为了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占领重要的区域市场,公司加强营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激励和培训机制,逐步建成一
支可以适应地区文化,并且具备较强战斗力的营销队伍,从而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和市场开拓的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构建以食品全程追溯、档案、政法为主线,自东向西,抓好重点区域的项目建设;以系列软件产品
推广为辅线,重点推进华东、华南、华北、西南地区软件产品的销售工作;初步完成企业从项目销售向软件产品销售转型。
4、产品研发管理
公司产品研发涉及的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凭借公司丰富的行业经验,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准确把握市场的发
展方向,在产品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产品经理的主持下,协同开展工作,研发出符合标准和行业规范、贴近客户需
求的软件产品,并且不断提炼、改进、完善产品,提高产品的复用率,降低项目的开发成本,实现项目的快速开发,极大地
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
能培训,各岗位的培训体系日趋完善,加强了“鹰计划”课程设置的匹配度。公司人力资源业务管控条线清晰,各岗位配置比
例良好,基本满足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及强化了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的多维度、关键指标量化的考核体系,绩效
考核指标从公司战略开始逐级分解,体现了公正、公开、透明、有效的考核机制。
5、加强项目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项目全面管理,做到项目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并日益完善项目梯队建设。项目管理与信息化的应
用深度结合、项目辅导成为项管新常态。公司建立了自主PMO管理体系,PMO与各项目部门紧密合作,项目问题及时主动
提出,PMO各项工作及制度执行顺畅,从项目开始前的辅导到过程,到结项,自主调整,全线管理,全面监控;同时公司
调整了项目管理方式,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预防。两级PMO体系的初步建立,促使项目管理过程质量、结项数量及客户
满意度均有所提升。
6、服务平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从流程、资源、工具和人员四个方面着手,建设、完善以ISO20000/ ITSS 为依据的信息发展S1 服务管
理体系。实行S1服务工程师、项目经理职级体系落地,完善推进服务团队建设。服务团队持续总结公司十余年的运维管理
经验,继续打造以服务业务为核心的服务工具平台。并且开发了可视化的追溯运行维护监管平台,用以打造覆盖的服务
平台。建立健全了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服务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报告期内,服
务项目运行情况良好,验收完成率、及时率、客户满意度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提升。
7、推进质量管理
公司质量管理包括项目质量和管理质量两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转变质量管理中心的职能,加强了对业务管控中心管
理质量的监管。将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前置,提升了质量管理检查覆盖率。按计划适时对产品实施、常驻服务项目、软件项目、
集成工程项目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将公司质量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各类ISO内外审工作通过率100%,从而使客户满意度
有效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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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