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局:监利县腾飞水业未建立食品安
2017-08-16 08:01:04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公司未提出异议。该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适时向社会公开该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
(三)无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8.2.1.3条款关于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的要求。
(二)无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记录及不安全食品处置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1.1条款关于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要求,及14.1.1.4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四、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一)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以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二、采购进货查验管理
五、销售台账记录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飞行检查警示函称,2017年6月22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对监利县腾飞水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管理等10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无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7条款关于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对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要求。
一、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
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要求。
(一)制水间有积水。不符合GB 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三)未建立产品留样制度,未按规定保留样品。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一)检验设备未按期检定。不符合GB 14881中9.2 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一)无生产日期或批号记录情况。不符合GB 14881中14.1.1.3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检验合格单、销售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二)未开展委托检验,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符合GB 14881中9.1 条款关于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要求。
(四)无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6.4.5条款关于除虫灭害工作应有相应记录的要求。
(二)洗手设施已坏。不符合GB 14881中6.2.1 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的要求。
六、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落实
三、生产过程控制